公示期限为2019年11月15日—2019年11月21日。期间如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,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经信厅财务处、驻省经信厅纪检监察组反映,反映方式包括来人、署名来信、来电、传真等,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。我们郑重承诺,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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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19年制造强省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表
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19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