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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:城市垃圾分类明确“时间表”

发布时间:2019-11-01 16:02阅读次数:

近日,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《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》,要求2019年底前,各设区的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,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。

 

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到2020年,合肥市、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;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,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;到2022年,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;到2025年,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。

 

《实施方案》针对源头减量、分类投放、分类收运、分类处理四个方面,明确了任务要求。从源头减量来看,要求推广使用清洁产品、用品,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;倡导绿色生活、办公,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;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,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和用户使用绿色化、减量化、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等。从分类投放来看,要求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,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垃圾桶颜色,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,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~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;强化激励约束机制,设立居民“绿色账户”“环保档案”等,积极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等奖励制度,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。

 

分类收集好还需转运好、处理好。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要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、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、强化垃圾分类收运管理。同时,要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、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、强化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、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。2019年底前,合肥市西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要确保开工建设,马鞍山、安庆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要建成运行,其他设区的市要完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前期筹备工作;到2020年底,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0%以上;到2025年底,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“零填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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